应税车辆 具体范围 注 释 汽车 各类汽车 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/h,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 50cm3的两个或者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二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/h,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 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三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/h,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 50cm3,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电车 无轨电车 以电能为动力,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有轨电车 以电能为动力,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挂车 全挂车 无动力设备,独立承载,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半挂车 无动力设备,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,由牵引车辆牵引行 驶的车辆 农用运输车 三轮农用 运输车 柴油发动机,功率不大于运输车7.4kw,载重量不大于 500kg,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/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 运输车 柴油发动机,功率不大于运输车28kw,载重量不大于 1500kg,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/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(注:表中50cm3=50立方厘米)